招聘条件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;
2.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,品行端正,诚信廉洁,勤奋敬业,团结合作,作风严谨,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;
3.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,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,具有较强的战略谋划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、团队建设能力、改革创新能力、风险防范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;
4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,身体健康;
5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的其他条件;
6.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名:
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
2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;
3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﹔
4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仍在影响期内的;
5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;
6.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;
7.其他不宜报名的。